第1213集 (第2/2页)
宪法
越南现行宪法是第五部宪法,于2013年11月28日在第十三届国会第六次会议上通过,是对1946年、1959年、1980年、1992年宪法的继承和发展,体现了越共“七大”提出的社会主义目标与国家全面革新路线。宪法规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政权属于人民,越南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为指导思想。2001年第十届国会第10次会议对宪法部分条款作出修改,确定越南要发展“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
国会
国会是越南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也是全国唯一的立法机构,任期5年,通常每年举行两次例会。国会代表以普选制投票产生,国务委员会是国会的最高常设机关,任期与国会相同。主要职权是:制定和修改宪法及其他法律并实施监督;决定国家经济计划;审定国家财政预算和决算;规定国会、部长会议、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构的组织形式,任免国务委员会和部长会议zhuxi、副zhuxi和其他成员,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成立或撤销国家各部、委;审议国务委员会、部长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工作报告;决定各省、中央直辖市和相当级别行政单位的地界划分;规定、修改或废止各种税收;决定大赦及战争与和平问题等等。
越南国会现为第15届国会,共有国会代表499人,现任国会zhuxi王庭惠(Vuong Dinh Hue),2021年3月当选、7月当选连任。
政府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本届政府于2021年7月组成。
司法
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地方法院、地方检察院和军事法院组成。2011年7月26日,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一次会议投票产生了新一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以96.2%的得票率获得连任;同日并选举原广义省省委书记阮和平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
张和平,男,56岁,越南南部隆安省人,法学硕士。第十二届国会选举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第十三届国会会议上获得连任。
阮和平,男,53岁,越南中部广义省人,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