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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吃药不如吃肉

  247.吃药不如吃肉 (第1/2页)
  
  金针刺破指尖,挤出血珠,滴入素白的茶盏中。
  
  这茶盏是产自景德镇的极品青白瓷,也就是后世所称「影青」,极薄的胎体配以清透纯净的白釉,迎光时内外透亮,晶莹滋润如美玉,如今却用来做验血杯。
  
  包括赵孟启自己在内,六个人分别滴血入不同茶盏中,然后再从钱朵手上取血,一一滴入。
  
  钱朵失血过多,取血显得有些困难,崇太医用上推拿技巧方才挤出七滴,多出一滴是特意用来对比的。
  
  滴血认亲?
  
  崇太医对于眼前情景并不陌生,滴血认亲法在三国时期就已出现,也已经被宋慈写入《洗冤集录》中,后世人当然知道这法子不可靠,但也说明华夏人已经注意血亲遗传关系,并开始尝试运用。
  
  很疑惑燕王所说之「验血」和滴血认亲有何关系,但崇太医也知道此时不是提问的时候,先记在了心中。
  
  赵孟启知道,血液滴入清水后,红细胞涨破稀释后,任何血型都会溶混在一起,所以杯中并没有水。
  
  他所用方法根据的原理是,血液中有对其他血型的抗体和抗原,当两种不同血型的血液混合时,其中的抗体和抗原相互反应形成两种沉淀。
  
  具体现象他没见过,只好用钱朵本身的血,与混合后的六组做对比观察。
  
  茶盏具有比较好的透光性,能够清晰的观测到内中血液所发生的细微反应。
  
  赵孟启认真细致,不厌其烦的做着两两对比,最后发现只有两组没有发生什么可见的变化,这大概率排除钱朵是ab和o血型的可能。
  
  巧的是,通过茶盏上的标记,这两组其中之一是赵孟启的,另外则是绾绾的,伍琼他们全都不合适。
  
  「应该用不上你们的了,你们先出去吧。」
  
  伍琼四人一听,很是遗憾,痛恨自己居然没有「出血」的机会,却只能依令出了西厢房。
  
  绾绾如释重负,「这么说,妾身的血能用?那太好了,事不宜迟,赶紧取血输给朵娘吧。」
  
  「殿下,这血该怎么才能输送过去?割开血管贴在一起么?」
  
  崇太医这时隐隐有些兴奋,如果输血有用,那未来将拯救无数人命,有了这个成绩,一向为人所蔑视的外科将真正确立在医学中的地位。
  
  「割开血管那就不是输血,而是放血了。」赵孟启随口应答,然后看着绾绾,「我考虑了一下,还是先用我的吧,说不定我这神奇的自愈能力,可以通过血液帮助钱朵。」
  
  绾绾神情倔强,并不同意,挑着眉急道,「可郎君你自己还伤着,怎能再流失精血!?还是用妾身的,妾身历来康健,出点血对身体毫不影响。」
  
  「若初,你莫激动,这输血前所未有,我也拿不准后果如何,还是用我的更保险一点,若是真的不够,再取你的便是……」
  
  好说歹说,绾绾终是拗不过赵孟启,只能妥协。
  
  随即,赵孟启取来已经蒸干后的小物件,亲自组装起来。
  
  「看起像是唧筒……」崇太医仔细的看着。
  
  这就是赵孟启早在临安之时就让工匠研究制造的注射器,一共两套。
  
  筒身和推杆都是白银所制,推杆活塞部分包裹着杜仲胶,空心针头也是银制的,这玩意是最难造的,不过最终也没难倒大宋的能工巧匠们,毕竟那些精美无比的金银首饰也是他们手工打造出来的。
  
  相比后世的医用针头来说,这个显得粗大了许多,但条件摆在这,只能将就着用。
  
  为了密封,针头与针筒采用螺口结构连接,筒身约莫有五六十毫升的容量。
  
  组装好注射器后,赵孟启又考虑了一下,决定先从钱朵身上抽一点血,注
  
  入自己体内,看看反应再说。
  
  抬起钱朵的手,露出娇嫩的胳膊,弹指可破的肌肤下,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赵孟启找准位置后,先涂抹酒精消毒,等待了一会,才握持着注射器慢慢刺入。
  
  银制针头的硬度不是很高,得用上巧劲才能顺利刺进血管中。
  
  抽了小半管后,赵孟启停住了,拔出针头,「葙娘,拿棉团过来按住针孔。」
  
  接着他把针头向上竖起,挤掉可能存在的空气,嘴里还教着,「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把气打进血管,不然会很危险,这点一定要切记。」
  
  崇太医一直紧紧盯着燕王的一举一动,不敢放过任何细节,闻言便一个劲点头。
  
  随后赵孟启又独自操作着,把针扎进了自己的左手血管中,一边推动一边继续说,「一般取血和注射都选择静脉……」
  
  凭着大量的人体解剖,崇太医对人体结构的了解可以说是当世第一人,自然也知道动静脉的分别。
  
  温热的血液进入身体后,赵孟启闭上眼,开始对身体进行自我监测。
  
  常识告诉他,输血并不是越新鲜越好,现抽现输反而存在更多隐患,可现在他哪里顾得了那么多。
  
  所有人都忐忑而紧张地看着赵孟启,整个房间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恨不能把呼吸都停住……
  
  过了半晌,赵孟启睁开眼露出轻松的神色,又站起来走了一阵子,没有察觉到有什么异状,谨慎起见还让崇太医把了把脉。
  
  「未见任何不妥!」崇太医惊喜。
  
  赵孟启绽开笑容,「看来运气不错,算是成功了一半。」
  
  见输过血后的赵孟启安然无恙,大家都感到很神奇,也很振奋。
  
  「殿下真是学究天人,竟再次创出济世救民之良方,若是专心从医,必将成为超越华佗扁鹊之绝世神医!」
  
  崇太医眼中的光芒绿幽幽的,像狼一样,真有一种拿起手术刀,破开燕王天灵盖看看的冲动。
  
  在赵孟启的影响下,他如今已经接受人的思想是由大脑控制,而不是心脏的观点。
  
  「神医还是留给你来做吧,我可是要成为掌控全天下的人……」赵孟启语态轻松,微笑着,「再说,眼下还没真的成功呢。」
  
  「四哥是不会失败的!」赵菫永远是哥哥的忠实小迷妹。
  
  赵葙也眉开眼笑的附和着,「就是,四哥是天之骄子,永远不败!」
  
  绾绾把手放入赵孟启掌心,目光如丝,缠绕住眼前人,「郎君,你一定是天赐瑰宝,给天下的,更是给妾身的。」
  
  「哈哈,你们这样,我会骄傲的。」赵孟启轻轻捏了捏掌中的柔荑,「好了,现在该进行下一步,把我的血注入到钱朵体内看看,嗯,得换一只手抽,我自己弄不来,崇太医,你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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