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高奢代言人,刘邦! (第2/2页)
在他们身后,张良斜躺在靠垫之上,左手持酒爵,右手捧书籍,口中轻声呢喃:
“驷驖孔阜,六辔在手。公之媚子,从公于狩。奉时辰牡,辰牡孔硕。公曰左之,舍拔则获。游于北园,四马既闲。輶车鸾镳,载猃歇骄……”
一瞬间,叔孙通和萧何齐刷刷的望向优哉游哉宛如谪仙临凡的张良,四只眼睛中隐有火苗闪烁。
他们两个在这里忧国忧民,想着如何劝谏皇帝勤勉政事,这厮却在这里喝酒赋诗,好不逍遥!
而且,这厮貌似这半年多来,除了新春和腊祭那日上了次朝,剩下的都是在称病躲清闲!
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于是,萧何挪了两下,坐在张良身边,满脸痛心疾首的说道:“子房啊……”
下一秒钟,张良丢下手中书卷,原地翻了个身,轻声呢喃:“吾醉矣……”
…………………………
远处,刘邦骑在一匹四肢修长的大宛马上,跟在一头梅花鹿身后紧追不舍。
在他身前,两条训练有素的猎犬在樊会的呼哨下,并没有直接啃咬那只飞奔逃命的梅花鹿,而是不断阻截梅花鹿的逃跑线路,给刘邦创造一击必杀的机会。
终于,刘邦轻抠悬刀,弓弦作响之中,一箭穿透猎物脖颈,将梅花鹿钉在地面之中。
“万岁!”
“万岁!”
作为‘气氛组’的成员,樊会振臂高呼,歇斯底里的大声欢呼。
只不过应者寥寥,大家都是随口的敷衍两声就此作罢。
他们的目光,紧紧盯着的是刘邦的下半身。
准确的说,是那个做工精良考究的马鞍,头层小牛皮,鳄鱼皮包裹,花纹精美反复,在阳光下可以清楚看到皮革的纹路……
但让他们最为心水的,还是刘邦穿着的那双马靴。
好看,实用,想要拥有!
刘邦今天组织这场狩猎,其实也是带着任务来的。
男人对于奢侈品的消费,其实丝毫不逊色于女人,只不过某些地区的男人习惯性的埋头苦干,自愿充当供养者,于是造就了一个畸形的市场环境。
比如很多人耳熟能详的爱马仕,早年间以制作马具为生……
刘邦拍了拍马靴上根本没有不存在的泥土,特意将那个很多人都熟悉的logo亮了一下,接着唇角扬起,掉转马头向临时搭建的营地而去。
他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该展示的都已经展示完毕了,剩下的就是等着这群‘韭菜’们自己送上门被他的宝贝儿子宰了……
况且刘盈也给他说过,这其实是一件于国有利的事情。
换算成后世的标准,这些人凭借不动产以及俸禄,年收入几千万甚至于过亿!
不让他们把钱换成奢侈品,难道还留着让他们投资房地产、呸,囤积土地和奴隶不成?
而压垮刘邦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刘盈允诺,从今天往后会免费给他提供衣着配饰,唯一的要求是他要像今天这样穿着在人群中展示一下。
嗯,这就是刘盈给自己找的品牌代言人,只不过应该给的代言费被刘盈昧下了。
反正他们父子一体,提钱伤感情……
而在刘邦另一边,参加这场狩猎的卢绾同样有着自己的任务。
鳄鱼剥皮之后,剩下的鳄鱼肉自然不会浪费,但这种肉无论从营养程度还是药用价值,都要比普通的猪肉牛肉更高一点。
市场经济下,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吃鳄鱼肉就不如吃鸡鸭猪羊之类的划算。
嗯,其实主要是刘盈是这么想的。
他有办法,可以让一斤鳄鱼肉卖到一只羊的价格!
壮阳!
所以,对这方面有着需求的卢绾,就成了刘盈最好的合作伙伴。
毕竟虞姬年岁渐长,已经是个如狼似虎的老司姬了,而舔狗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别的男人会在七年之痒后装死分床睡,舔狗会迎难而上,鞠躬尽瘁……
自然而然的,食补就很有必要了。
在庖厨收拾那头刚刚打到的梅花鹿时,卢绾和刘邦等人一样,忍住了想要去讨一杯鹿血的冲动。
毕竟,要脸。
在这种事情上,他们有着男人最后的骄傲。
卢绾看着正在分割的大块鹿肉,大声笑着说道:
“今天乃公给大家做一道菜,鳄鱼卤肉煲!鳄鱼肉尔等听说过吗?”
“滋心润肺、补血壮骨、补肾固精……”
在卢绾特意点出的重音下,包括张良在内,所有人都食指大动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