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私盐 (第2/2页)
在明清,真正负责盐政的是两淮都转运盐使司,它相当于军户,独立于民政系统,拥有自己的土地、衙门、治民,不仅管州县,兼管下河水利。
而且,其手上还要盐兵,司法、民政、军权一体,自然是泥沙俱下。
也因此,巡盐御史就负责监察盐政、纠举不法,之后又获得对盐场事务的查勘权,对盐场官员的考核权,巡盐御史就成了盐政的真正长官,一如当年的巡抚。
转运使在泰州、淮安、通州辛苦,而御史则在扬州享清福。
巡盐御史阮昭正悠哉听戏,忽闻钦差至衙门,立马七窍没了三窍,火急火燎地回到衙门。
“臣,巡盐御史阮昭,恭请圣安!”
“圣躬安!”
朱静这才拿出圣旨。
只见其右首绣有“奉天诰命”四字,左侧绣有“绍武五年”字样。
宣读起来:“奉天承运皇帝,敕曰:今两淮盐政弊端丛生,久不见革改,故命朱静为‘钦差查察两淮盐政一员’……”
听闻之后,衙门所有人恍然,这是来了个催命符啊。
相较于巡盐御史,这个是真正意义上的钦差,也就是特派员。
明清时期的钦差有很多,体系也很完善,比如东厂太监全称就是“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驻藏大臣早期称“钦差驻藏办事大臣”。
临时特派的,就是如朱静这般,专门负责调查某地某事,事毕则撤。
大刀金马地坐下,朱静一副武夫的姿态:“盐政纰漏百出,朝廷和圣上都很不满,所以派遣某前来江南,尔等一应事宜,都要听我差遣,不得有误。”
苦也——
众官吏只能俯首听命,御史阮昭也不例外。
朱静的第一把火,则烧在了缉私上。
他从数千盐兵种选出五百人,随时待命,厚食以养。
表面上来看是以这些人为心腹,实际上他却完全不放心,因为这些人早就被走私盐商渗透个干净。
暗地里,朱静则靠着钦差的身份,从扬州城外的驻兵中,借了一百人。
各省总兵之辖兵,都是从京营中调遣,两三年一换,虽然总数只有两三千人,却是精锐的野战兵,比那些巡防营强太多。
锦衣卫给他传递消息,终于逮住机会,一次性捉拿了数十艘盐船,大小盐贩十余家,两千引私盐(每引三百斤),四千石,价值一万三千余两。
一引盐出场价则六两四分,称为“窝本”,另税银三两,公使(运输)银三两,真正意义上的价值超过两万六千两。
看上去不多,但这却是一场走私罢了。
像这样的走私,在整个江南每年数百场,规模还要更大一些,如此流失的钱财超过千万块银圆。
“发财了。”
这是所有人的心声。
钱财方面,朱静也不贪,一半给了辛苦的京营兵卒,另一半则入了公库。
接下来几日,缉私日趋激烈,以至于私盐价格微量上涨,前所未有的压力袭来。
ps:盐政一言难尽,太过于冗杂,就不细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