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所谓士绅 (第1/2页)
这里强调一下,明朝一开始,从来就没有对士绅们进行免税的优待,而只是对徭役的优免。
整个大明,除了老朱家的藩王,没有人能够免税。
司马光曾说过:“有因役而亡者,无因赋而亡者。”
对于百姓来说,赋税重顶多倾家荡产,但徭役重就是破家灭门。
在明初,朱元璋见到这种情况,就提出了优免条例,官员们很多都是远离故土,根本不可能承担家乡里甲给他们分配的抬轿、修路、打更等杂役。
二来也不可能今天还是朝廷高官,明天就跟皇帝说我要辞职回去抬轿子了。
所以,从洪武年至嘉靖、万历,对于徭役的优免一直在成型,后来在嘉靖二十四年形成成例。
即:京官一品优免役粮三十石、人丁三十丁,以下递减,至九品优免役粮六石、人丁六丁;外官减半;举、监、生员优免粮二石、丁二人;致仕优免本品十分之七。
许多人就望而生义,以为优免的钱粮,而实质上有明一朝,优免的范围始终是严格限制在劳役之中,从来没有扩大到赋税领域。
所谓的“优免役粮三十石”和“免田一万亩”指的是优免附着于“粮三十石”和“田一万亩”上的劳役,并不是免除他们的赋税。
赋税该交还是要交,只不过劳役费用能少交杂役那一部分。
通俗的解释,官绅们家的佃户,基本上可以免除徭役。
到光是这一条,就让投献之风大起。
然而,政策是好政策,但是政令一出紫禁城,但在具体的以县为单位的执行层面,乡绅们会通过各种手段,通过和县官勾结,不服正役、不交赋税……
“也就是说,本来只是对徭役的豁免,但传到民间,各县,就变成了赋税的豁免。”
即使早有预料,但真切的从赵舒等人口中知晓此事,朱谊汐不禁怒从心起。
之前在民间,亦或者穿越前,他就对明朝的士绅优免特权深恶痛绝,其严重破坏了大明的财政收入。
(实质上每年依旧能收两千七百万石左右,相较于洪武年的三千石相差不多,只是开支增多了……)
谁能想到,真切的了解其事,就会明白,大明几百年增长的人口红利、土地红利,基本上被士绅窃取。
所谓的优免,也不合规矩,随着朝廷控制力的下降,而越发猖狂。
就像是宋朝祖制不杀士大夫,赵匡胤和赵光义兄弟杀的比谁都欢,长久的忽悠连皇帝都信了。
“官官相护!”哪怕一如张慎言这样的食利者,也忍不住叹气:“万历初年,海忠介(海瑞)不畏权势,对闲赋在家的徐文贞(徐阶)一家进行清查。”
“可惜,徐文阶教子不严,其虽有清廉之称,但家中却聚田数十万亩,以为松江府一大害——”
网上传闻海瑞是清官而对国无利,所以得出清官无用论,实在是居心叵测。
海瑞当年清理豪强,疏通吴淞江,抑制土地兼并,广审诉讼,这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才是真正的好处。
“所以,对于朝廷来说也是简单,如今赋役合一,对于士绅们的优免形同虚设,正该罢黜其优免条例,一体收税。”
皇帝兴奋道。
当年的一条鞭法,就是将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按时纳银即可,但后来变更为纳粮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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