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2章 北汉建国 (第2/2页)
到了唐朝,参与屯田的已经不仅仅局限在边防部队,许多农民也参与其中,官府向他们征粮收税,设置专门的机构来统一管理,即“营田务”,该机构隶属户部,由中央直接管辖,而不归地方官府。
也就是说地方出土地、出人、出生产资料,但收益归中央。
朝廷还经常以“营田”的名义强占地方上的农田,更用贫瘠的土地强行换取肥沃的土地。
除了经济上的盘剥,“营田务”还严重破坏了司法体系,因为“营田务”在行政、司法、经济上均由中央直辖,地方官府无权过问,就像一个独立的小王国,因此也就成了犯罪分子的法外之地。
营田制度发展到五代时期,已经是弊大于利了。
宰相李毂建议裁撤营田务,废除这项积弊已久的制度,郭威批准。
2.2.9停征“僵尸牛”
早在朱温“一月下二镇”的时候(905),曾大举征淮,虽然没有吞并淮南杨行密,却在这过程中深入淮南领地大肆劫掠,抢来了数以万计的耕牛。朱温把这批耕牛发给境内的农民,然后农户每年上缴耕牛使用税。
等于是官府把牛租给农民。既促进了生产效力,又能带来可观的税收,在当时,无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贴心举措。
从那个时候开始,一直到现在,过了近50年,那批耕牛早就死光了,可租金一直在收。农民苦不堪言。
郭威登基后宣布实事求是,取消这项租税。
2.3司法改革
改革往往会伴随阵痛,因为改革会触及某些人的利益,从而遭受巨大阻力。郭威也确实在困难险阻中砥砺前行,牺牲掉自己的一部分利益,以身作则,深化改革。
然而在面对司法改革时,郭威欣慰地笑了,因为这是一道送分题。后汉的司法体系是三百六十度全方位、立体化无死角地崩溃,根本没有下降空间了,不管郭威怎么改,哪怕是闭着眼胡改乱改,也总会有起色。
在后唐末期,偷盗布三匹以上者,死刑;到了后晋,放宽到了五匹以上。
到了后汉,就简单粗暴了:敢偷就死!偷一枚铜钱以上者,死刑。
对于婚内出轨,或者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同样是死刑起步。
而且不管所犯何罪,都有极大的可能被满门抄斩,或是没收全部家产、全家沦为奴隶……
郭威规定,盗窃罪、风化罪等,全部依照后唐时期的法律执行;除非是谋反,否则不允许抄家、株连亲族。
后汉用了短短三年的时间,成功拉低了人们对统治阶级的预期,国家处于触底反弹的前夕。可以说,只要继任者不是桀纣重生,那一定就是尧舜再世。
郭威的开局虽然也是困难重重,但前途是无限光明。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正因有了后汉阴影的衬托,郭威才显得更加高大立体,才在史册中如神一般的存在。
郭威真该对刘承祐说一句:“我感谢你八辈儿祖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