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断案 (第2/2页)
进了屋子,只见知县徐琛坐在中间,两边分别坐着县丞、主簿和县尉。
见两人进来,徐琛问道:“陈逸告张炎侵占其土地,递了状子上来。可据我们所查,陈逸你建炎二年二三月间放弃了土地南逃,到今天已经六年了。绍兴二年六月初七诏令,立限三年归业识认,已种者候收毕给之,过限者官司并不受理。按时间来算,你这件状子我本不该受理。可又怕有什么误会,今天让你来县衙说清楚。”
陈逸道:“绍兴二年夏天,我曾派家中奴仆陈忠回来,查看田园。那时田园一片荒芜,并无人耕种。若是从绍兴二年开始算,现在是绍兴四年初春,还不足两年。我如何不能取回自己的土地?”
徐琛看着陈逸,心中思索,如果陈逸是得了范宗尹的意思而来,自己就该顺着他的话说下去,最少从张炎的土地得些好处。但是又一想,邓谭给自己的建义是禀公而断。禀公而断虽然只有四个字,做起来何其难也。
想了又想,徐琛道:“邑丞怎么看啊?”
县丞道:“此案事实清楚,于法有据,自该驳回。”
听见县丞回答得斩钉截铁,徐琛不由大吃一惊。徐琛是不久前才刚从赵构的治下过来的,带着那边的习惯。处理政事首先考虑各种关系,把关系摆平了,才能做到一切都好。
到了这边之后,没想到请教上司知州,告诉自己要禀公而断。问自己的下属,也一样是禀公而断。
再看周围的主薄、县尉,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显然是赞同县丞的。
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徐琛问陈逸:“你说曾派家仆陈忠回来,是否有证人啊?”
陈逸道:“数年之前的事情,有什么证人?对了,犬子那时在身侧,能不能当证人哪?”
徐琛摇了摇头:“不能。你儿子要遵从孝道,自然不能算证人。”
陈逸道:“那就没有证人了。本来就是几年前的旧事,哪里来的证人?”
徐琛看着陈逸,沉声道:“既然没有证人,又没有其他的物证,本县就只能宣判,土地归张炎所有。此次你告状之后,本县已经查探清楚,张炎的土地没有与你的纠纷,你不许再无端生事!”
陈逸大声喊冤,叫屈不止。
如果一定要偏向陈逸,他说的派仆人陈忠回乡探查就大有文章可做。采信陈逸那些无可对证的证据,把张炎的五百亩地判给陈逸,也不是不可能。不过,那是对付寻常百姓的手法,虽然不知道都统到底有何权势,徐琛也不敢这样处置。他本想撮合二位,让张炎掏些钱给陈逸,看来不行了。
咳嗽一声,徐琛沉声道:“不得喧哗!如果你没有其他得力的证据,此案就这样判了。”
张炎听了,向徐琛连连拱手:“知县不愧是民之父母,这案子断得简单明白!陈逸这个刁民,倚仗权势,编造证据欺瞒上官,想吞我土地!幸亏上官明察秋毫,岂会被他所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