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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芙蓉园遇刺

  第138章:芙蓉园遇刺 (第1/2页)
  
  芙蓉园辅岛的事件,以肉眼可以的传遍了芙蓉园,壮怀激烈、气势磅礴的《从军行》、《塞下曲》获得一片赞誉。
  
  隋人好诗绝非偶然,自大隋一统天下、步入盛世起,衣食无忧、安全无虑的贵族便有了精神文化的追求,使诗词歌赋有了崛起土壤。
  
  发展至今,诗坛虽然虽然仍旧处于萌芽阶段,但世家门阀、寒门、民间富商等阶层好诗之风已经盛行,杨坚、杨广、杨素、薛道衡、虞绰、萧琮等人都是作诗好手,只不过写出好诗的人却是凤毛麟角。
  
  并不是说大隋王朝君臣、文人脑子笨,而是诗体、诗风、诗骨和大隋官制一样,处于草创阶段,尚未形成正式的文体。
  
  以玄学为指导思想、不思进取的南朝,盛行题材狭隘、工于辞藻、靡丽颓废、思想空洞的齐梁体,以艳诗为主。
  
  大隋一统天下后,南北文化发生了剧烈的碰撞,天下文人认识到齐梁体很有问题,于是诗的改变被推动了:一种是形式的改革,而齐梁体在平仄声韵上的完善,起了巨大的作用。
  
  第二种是内容上的改革,代表人物就是杨广,他反对沉沦靡丽的诗风,提倡言之有物,但是他本人的风格却有浓重的齐梁体之风,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他最初学的就是这个,即便后来意识到不好,想要推倒它,却又破不了这个格局,比如说他以前的《喜春游歌》——“步缓知无力,脸曼动馀娇。锦袖淮南舞,宝袜楚宫腰。”
  
  前两句就是六朝遗风,后两句尽显女儿态,这正是他所反对的齐梁体、宫体诗的味道。不过他现在写的诗,在内容上已经摆脱了空洞无物齐梁体、宫体诗,然而寄托的情怀还停留在咏怀这个阶段,尚未达到《饮马长城窟行》“风骨凝然……一洗颓风,力标本素”的境界。
  
  而杨集拿出来的《从军行》是堪称是豪放诗、边塞诗、军旅诗、言志诗的创始之作之一,起到了引领作用;而《塞下曲》则是最经典的成熟之作,这又为诗人竖立了一座努力追赶和超越的丰碑,一下子打破了大隋诗坛蹒跚前行的壁垒,直接升华到了诗歌最成熟的阶段,可谓是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况且诗的本身都是经典名作,想不轰动都难。
  
  只是如此一来,杨集和萧颖却都暴露了,前来道贺的太子妃萧婉亲自来把萧颖拎走了,虽然杨家、萧家支持他们小两口私底下交流,但一男一女在众目睽睽之下独处还是不妥,要是被那些长舌妇看见了、知道了,会生出很多闲言闲语,以讹传讹,最后害了妹妹的名声。
  
  萧婉有过当王妃、太子妃的丰富经历,知道皇族鸡毛蒜皮的小事,一经传出,总被放大无数,而妹妹和杨集年纪都小、心性不成熟,更不懂人情世故、人言可畏,所以当独孤敏离开京城之后,她格外关心这两个小家伙,一听杨集又搞出事来,便在第一时间将萧颖拎走了。
  
  变成孤家寡人的杨集觉得没意思,就打算回家了,以他对杨丽华的了解,自己去不去拜寿,她都不会放在心上,说不定心中还巴不得他不去,免得丢她的脸,以前也是人到礼物就够了,所以去不去都不重要。
  
  当快步走出廊桥,前面是绕着主岛的观景石径,靠河一面种满垂柳,柳叶已经枯黄脱落,只剩下千丝万缕一般的柳枝在风中飘摆,而另一面是灌木花从,沿着斜坡石阶向上,则是芙蓉楼的主建筑。
  
  “卫王,请留步!”一名白衣少女从后面气喘吁吁的从后面匆匆追来。
  
  杨集闻言转回身子,才意外地发现是有过一面之缘的裴淑英,微笑道:“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没想到我们又在芙蓉楼遇到了。”
  
  大半年不见,裴淑英长高了一点,身子也不像上次那么单薄,已出落得如同一朵亭亭玉立、含苞欲放的水莲花。
  
  她穿着一袭白色的窄袖深衣,外披白色轻纱对襟半臂,腰间以帛带系扎,乌鸦鸦的秀发梳着‘飞天髻’,因是尚未出阁少女,面前飘下两缕秀发,髻下留一段发尾披垂肩后,从正面看去,仿若燕子的剪尾,显得典雅又俏皮,在柔和的阳光里凝固成一副优美的画卷。
  
  裴淑英盈盈的施了一礼,见到前方不远处是芙蓉桥,稍一思索便知道杨集要走了,轻声问道:“卫王,你不去芙蓉楼拜寿了吗?”
  
  古人比较讲究,拜寿的时间会卡在寿星出生那个时间段,而杨丽华出生的时间在申时末,也就是下午18—19点左右,所以正式宴席安排在晚上,整个白天都是给大家交流所用。
  
  “没时间去了。”杨集笑了一笑,随便找了个借口:“马上就要去凉州了,我这个刺史事情还是蛮多的,也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不能因私废私。”
  
  裴淑英长长的睫毛微微翕动一下,一双点漆似的眸子便定在杨集身上,眸中隐有了然神情流动。
  
  她幼年时也是个活泼好动的姑娘,后来患了一场病,因为需要长期调理的原因,渐渐就足不出户了。性子也越来越恬淡,心思变得异常细腻。她能从杨集语气中感受到他对杨丽华的淡漠,若是真的有事,早上送了礼就可以走,何须等到下午、何须等到萧颖不在?只不过皇族的事,实非她一个小姑娘所能问。
  
  她见杨集向前步行,便挥动宫罗扇,和杨集并肩而行:“卫王今天所作之诗,大气磅礴,我要是大好男儿,一定会从军当名百夫长,然后将腰下剑,斩楼兰。”
  
  杨集赞许道:“娘子有此壮志,可比那些只会成天吟诗作赋的读书人强多了。”
  
  裴淑英问道:“读书人和‘只会吟诗作赋的读书人’有区别吗?”
  
  “大有区别!真正的读书人学的实实在在的实用之学,然后用这些知识来造福百姓。‘只会吟诗作赋的读书人’作出的诗,则是可有可无的锦上添花。”杨集停顿了一下,又说道:“征战用不到诗、治理用不到诗、奏对用不到诗、政令用不到诗,便是晚辈接受长辈考量时,也同样用不到诗。所以它只是菜肴中的佐料,没有佐料,菜肴照样可以吃。”
  
  “卫王言之有理!”裴淑英抿嘴一笑:“不知卫王作这两首诗,用了多少时间?”
  
  杨集狡黠地答道:“我不知道别人花多少时间,反正我是随口就来。”
  
  裴淑英赞道:“卫王对诗词毫不在意,随口就能写出如此佳作,看来对于真正的诗词大家,妙言佳句信手拈来。而崔顾花了大半个月时间写的诗,中规中矩、毫无特色,可见不是什么写诗的料子。”
  
  杨集点了点头,冠冕堂皇的说道:“诗为心声,是刹那间的感悟、情怀,剩下的也不过是对具体措辞的斟酌,以求对仗工整、平仄相间、合辄压韵,若是花费漫长的时间修饰,最终得出的诗不过是华丽空洞的文字而已,诗意已经面目全非;所以我认为文字、句子不必刻意去追求华丽佳美,一首好诗,只凭气势、诗骨就能碾碎一切空洞之物。”
  
  正行走间,杨集忽然感到眉心一阵酸涩,心中升起一种毛骨悚然的不舒服之感;这种危险的气息,他在打架斗殴、战场之上经历过无数次。
  
  战场之上磨练出来的经验让杨集在察觉到杀机袭体的瞬间,就把裴淑英扑倒在灌木、花丛之中。
  
  三支弩箭从湖面三个不同方向激射而来,几乎是同时从杨集和裴淑英头顶上飞掠而过,“噗噗噗~”的钉在头前。然而危险的气息并未就此消失,反而更加强烈了。
  
  “刺客找的是我,你在这里别动。”杨集心知这是针对自己的杀局,若是将裴淑英带在身边,不仅令自己束手束脚,甚至有可能害了她,于是低声向吓得尖叫的裴淑英吩咐了一声,双手往她身上重重一按,身体瞬间向前滑行了几步,然后借助灌木丛的掩护向前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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