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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玄甲重骑

  第六十三章 玄甲重骑 (第1/2页)
  
  永乐宫临近永巷,附近的宦官宫女都躲入了太皇太后寝宫寻求庇护。
  
  宫内还有少数忠诚护住的禁卫,将大门死死抵住。
  
  可惜寡不敌众,大门轰然倒塌。
  
  刘备在不远处看得眦目欲裂,转头对张飞道:“翼德,让他们停下来。”
  
  这里人数太多,可能有七八千人,乱成这样以他的嗓门根本不可能让每一个乱兵听到。
  
  张飞深呼一口气,长啸一声,喉咙里发出野兽般的咆哮声:“吼!”
  
  身边所有人都捂上了耳朵,恐怖的声浪犹如夜半三更于山林中长啸的巨虎,仿佛周围两三公里都能听到。
  
  永乐宫外的乱兵果然被震慑住,止住了往里冲的势头,站在殿前高台上,纷纷回头查看形势。
  
  刘备冷声策马过去,大喝道:“此为永乐太后寝宫,尔等想做什么?犯上作乱吗?”
  
  此处带队的是张璋,越众而出,见是刘备,冷笑道:“我倒是谁,原来是司隶校尉。校尉与宦官素有交情,之前就袒护宦官,而今宦官杀死了大将军,我等为大将军复仇,名正言顺,校尉还要包庇吗?”
  
  “你是何人?”
  
  刘备面无表情地询问,他可不认识张璋。
  
  张璋神情一滞,颇有些气急败坏地道:“某乃大将军司马张璋!”
  
  刘备冷然道:“你不过是个小小的将军司马,也敢造谣生事,诽谤朝廷大员?你几时见我与宦官有交情?几时见我袒护宦官?何况你现在是在诛杀宦官吗?攻击太皇太后,形同谋逆死罪!我劝你速速退去,否则休怪我手中剑不认人。”
  
  张璋眼珠子一转,高声道:“此人是宦官同党,杀了他们!”
  
  “不知死活!”
  
  刘备冷哼一声,高举双股剑道:“拉距!”
  
  九百幽州铁骑同时勒转马头,往身后的广场上跑。
  
  永乐宫的位置在北宫的左上角,左下角是崇政殿和崇德殿。
  
  汉光武时期,刘秀居住在南宫,到了刘庄,也就是汉明帝的时候,开始移居北宫,到桓帝时又回了南宫。
  
  崇政殿和崇德殿就是汉明帝时期处理政务与开朝议的地方,由于北宫比南宫大得多,足足2.3平方公里,宫殿数量也远不如南宫。
  
  所以从永乐宫到崇政殿的直线距离,接近1.5公里,二者中间的广场长度甚至能达到1公里,是一个非常夸张的距离。
  
  重骑兵要想发起冲锋之势,100-200米的距离就足够,更别说那么大个广场,几乎是天然的骑兵冲锋之地。
  
  “驻足!”
  
  刘备见拉开了一里之地,便再次高声下令。
  
  九百骑兵不是每一个都能听到他的喊声,但所有人都在关注着主将的行动,见刘备张飞停下了动作,便纷纷开始勒马止步。
  
  “转身!”
  
  刘备调转马头,面向冲来的敌军。
  
  骑兵们同样纷纷调转马头,重新调整位置,列成长长的一排。
  
  “冲!”
  
  随着刘备一声令下,所有骑兵同时策马奔腾,马蹄铁踩在大理石板上,巨大的金石相撞,发出轰然响声。
  
  九百骑兵虽不多,但重骑兵组成的冲锋阵势,足够将身前的一切血肉之躯碾为齑粉。
  
  “骑兵冲锋,快闪开!”
  
  汹涌澎湃的黑色巨浪,挟带着碾碎一切的声势向着张璋军阵席卷过来,心惊胆战的张璋士兵惊恐地发现,连脚下的大地都在颤抖......
  
  所有人都一脸骇然地向着两侧跑去,这一次顾不得再宣泄自己杀红了眼的杀意,人在面对弱者的时候,只有凌辱的快感。但面对强者的时候,他们才会感觉到害怕,才会发现原来自己才是弱者。
  
  很快,轰的一声。
  
  奔驰的战马在朔风中的马鬃飞扬,铁蹄像是要踏裂大地,在刘备张飞的带领下,幽州铁骑斜握着长槊,悍然冲入敌人阵型当中。
  
  锋利的长矛像是切豆腐一般刺穿了他们的身体,然后又刺进第二排敌人的身体,更多的士兵却被汹涌而来的战马一头撞飞,在空中往后抛跌的时候就已经气绝身亡。
  
  “再冲!”
  
  铁骑阵如一把铁梳一样,从张璋部下士兵阵型之间梳过,带走了不知多少生命。但刘备没有丝毫停留,再次跳转马头,向着敌人阵型里冲去。
  
  两轮冲锋,直接带走了张璋近千名士兵,而刘备的重骑兵阵型几乎没有任何损失,连一个受伤的骑士都没有。
  
  要知道,当初最开始打造这支骑兵部队的时候,陈暮是考虑做陷阵加奔袭用的半重骑兵。
  
  所以当时打造的铠甲都是普通半身甲,不是全身甲。
  
  像欧洲中世纪那种全身甲的重骑兵光武器、铠甲、马匹铠甲的重量就能达到80公斤,加上人本身的体重,马匹负担非常大。
  
  后来随着家大业大,陈暮发现重骑兵也不是不能搞,一千骑兵,完全可以用两套装备,一套轻甲,一套重甲,一人三马,转移的时候,人无甲骑一匹,轻甲和重甲则由另外两匹马驮运,由骑士牵引,可以进行短距离移动。
  
  这也是为什么刘备可以带着脱离辎重和大部队的重骑兵,从野王县抵达洛阳的原因。
  
  虽然这么玩的成本极大,但效果也十分显著。
  
  相比于公孙瓒的那三千白马义从,同样是骑兵,刘备的一千骑兵在正面对垒上,可以把白马义从杀个对穿。
  
  不过白马义从本质上来说是无甲轻骑兵,打不过就跑,刘备也追不上。
  
  能与之相比的,估计也就曹操的虎豹骑了。
  
  张璋的部下不过是普通士兵,精锐程度很低,再加上步兵打重骑兵,那不是相克的问题,那简直是屠杀的问题。
  
  只两轮收割,每一次张璋的阵型都被凿穿,根本无法形成有效的抵抗。
  
  当第二轮开始的时候,张璋的士兵就已经接近崩溃。
  
  “这怎么打,刀都砍不进去。”
  
  “跑吧,我不想死。”
  
  “快走!”
  
  张璋的部下作鸟兽散,再也没有反抗的勇气。
  
  看到敌人散去,刘备这才松了一口气,此时远处一直观望的陈暮,在几名骑兵的保护下策马而来。
  
  “大哥,这重骑兵第一次上战场,倒是没有让我们失望,砍瓜切菜一般,确实厉害。”
  
  陈暮笑呵呵地骑马过来。
  
  当初野王之战的时候,这支骑兵并没有出现在战场,因为他们是利用步兵穿插从太行山过来,重骑兵无法翻山越岭,所以是从怀县绕路过来,并没有参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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