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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6章 邢九六之死

  第696章 邢九六之死 (第2/2页)
  
  看着鹰鼻狼目,状若厉鬼的奥斯曼人,居然自称是阿史那突厥贵胄,甚至是匈奴、鲜卑的后裔,杏贞当场就绷不住了。
  
  天下认爹功力面皮之厚,无出其右。
  
  在恶心坏了之余,杏贞一拍大腿,暗道既然这帮家伙连人种都不同,也能乱认祖宗。
  
  为什么自己不可以?
  
  自己好歹与赵宋皇族长得大差不差。
  
  而且还有传世佳作《猪图腾》一文为证,叶赫那拉与爱新觉罗是死仇,叶赫自然有赵大官人的血统。
  
  不要多问。
  
  问就是莫须有。
  
  为什么莫须有?
  
  这是祖传的!
  
  杏贞的理论在某种意义上达到了逻辑闭环。
  
  只可惜,虽然认了赵宋为爹,但在报请天子批复的时候,朱富贵还是毫不留情的在“宋”字前面加了一个“鞑”。
  
  “大宋”变“鞑宋”,也算是名至实归了。
  
  历史上,大宋的幼帝被蒙古人赶得在大海上到处漂泊。
  
  这鞑宋小朝廷,倒是没有被蒙古人赶了。
  
  而是和蒙古人一道,在雪域高原的连绵群山中生死两难。
  
  赵杏贞曾听去过宁古塔的奴才说过,那边条件艰苦。
  
  也曾听去过伊犁的奴才说过,塞北之地苦寒。
  
  但如今,她只想说,天下苦寒之地,莫过于这座雪域高原了。
  
  一路上,李莲英、王承德率领的太监们,轮流抬着软轿,伺候贵人们。
  
  但即便不用走路,高原缺氧的环境还是让杏贞等人脑子嗡嗡作响,身上力气全无。
  
  而这一天,蜗速前行的队伍不得不彻底停了下来。
  
  晚清腐朽的八旗军队,早就不是福康安当年那支千里行军的军队了。
  
  走走停停,装死不动,直到拥有大明朱卡的通辽高官的鞭子落下,这些懒狗才会继续挪动脚步。
  
  理论上,蒙古人应该比满汉遗老遗少们对高原适应一些。
  
  毕竟蒙古高原也是高原。
  
  但问题是,索王爷是什么身份?
  
  作为通辽可汗,自然是不会住在条件恶劣的高原戈壁之中。
  
  通辽不是高原,科尔沁大草原的海拔并不高。
  
  不过这些取得朱卡的通辽人,清一色都是当年勇夺世界杯的通辽足球队运动员,身体素质很好,在高原上虽然也非常难受,但为了远在新沪的老婆孩子们,依然咬牙坚持,用刺刀和皮鞭催促遗老遗少们前进。
  
  一路上倒毙在道路两边的遗老遗少不知凡几。
  
  这些尸体不加掩埋,任由野狗狐狸啃食。
  
  就如当年崖山的南宋,缅甸的南明一样,这一路,便是人人戴孝,家家置丧。
  
  但是,对比南宋和南明的结局,他们必须心怀感恩,谁不感恩,谁就下去找咸丰同治感恩去吧!
  
  当然了,他们并不知道,若是没有朱富贵这个异数出现,他们本来会有体面得多的结局,甚至连善终都无法形容。
  
  哪怕在一百五十年后,他们的子孙后代依然以自己的血统为荣,以祖上是什么什么旗为荣。
  
  但现在,这些都不存在了。
  
  他们被驱赶离开了赖以生存的皇城根下,在雪域高原上与死神进行着较量。
  
  而今天,死神似乎想要学点科学。
  
  传说中大明基础学科建设中若隐若现的奠基人,明昭烈帝朱有财的结拜兄弟,潜伏清廷深宫多年的“刺”客,邢九六博士,在今天走完了他传奇的一生。
  
  常年吸食鸦片,滥用助兴药物,早已掏空了他的身体。
  
  尤其是他的肺部,脆弱而无力。
  
  在雪域高原的极端气候下,根本无法正常工作。
  
  最终,因为缺氧伴多器官衰竭,邢九六在极端痛苦中,大喊一声“我想喝蜜糖水”,然后脑袋一歪,就此气绝,连眼睛都没有闭上。
  
  不过他也是幸福的。
  
  至少他死在了杏贞的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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