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七章:不战而降 (第2/2页)
正巧崇祯当时也想培养一下这位历史上不逊于李定国的民族英雄,就卖了郑芝龙一个面子,下旨把郑成功接到京师书香阁学习。
不知道这是不是郑芝龙此后对崇祯死心塌地的原因之一,反正崇祯只是知道,郑氏此后再也不是大明的阻碍。
郑成功在京师学业两年,今年是毕业前的最后一年,在这种时候,皇帝亲口交代下来一个任务,无疑是对学业的最大考验。
郑成功对这封信很重视,也觉得是个机遇,便绞尽脑汁,写了一封劝降信。
“执事率千余大军,困守孤城,悬于海外,何足以抗我军?而余尤怪执事之不智也。”
“夫天下之人固不乐死于非命,余之数告执事者,盖为贵国人民之性命,不忍陷之疮痍尔。”
“今余身受皇恩,命余修书致意,愿执事熟思之。执事若知不敌,献城降,则大明当以诚意相待。”
“余觉执事当知此命,我多国王师攻城,顽抗身死,非明智也。而执事始揭白旗,则余亦劝圣上止战,以待后命。”
“如若执事开城投降,余可保证,我大军入城之时,严饬将士,必秋毫无犯,一听贵国人民之去。若有愿留者,余亦奋力保卫之,与华人视同。”
“夫战败而和,古有明训;临事不断,智者所讥。贵国人民远渡重洋,经营台岛,至势不得已而谋自卫之道,固余之所壮也。”
“然琉球者,华夏之古土也,久为贵国所踞。今华盟既成,必既来索,此地亦当归我,珍瑶不急之物悉听而归,此毋需多说也。”
“若执事孤意不听,亦可揭红旗请战,余当禀明我朝皇帝陛下,余亦亲自上阵,用命两军阵前。”
“非余讥讽执事,尔贵国军民生死之权,今已尽在掌中,见机而作,不俟终日。否则玉石俱焚,悔之晚矣。唯执事图之。”
手中捏着这封信,揆一念叨了一句。
“郑成功,这个小子果真才二十五岁?”
不得不说,郑成功这封信把揆一最后一丝想顽抗的心思彻底打消。
他说的没错,如今以荷兰在琉球的兵力,实在是和大明的军力不成正比。
虽然琉球国无法对他们造成威胁,但郑成功毕竟是郑氏中人,郑氏在揆一面前,还是能称得上庞然大物的。
郑氏中人代表大明给他来信,这就代表着郑氏在这个事情上与大明的立场是一致的。
如果揆一敢拒绝,郑芝龙可以调集千艘还船,朝发夕至,对琉球及群岛的荷兰军队开战。
郑氏已经如此强大,更别提他们背后那个更强盛的大明。
其实在揆一这种洋毛子眼中,投降并非是屈辱,对于这种事他们一向想的很开。
胜败乃兵家常事,更何况自己是在这种绝对打不赢的情况下投降,就更没什么屈辱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