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三十二章 这都什么破名字 (第1/2页)
对于军人而言,还有把自己的配枪送给别人更重的私人礼节吗?没有了,绝没有了。
彼得把手枪举在了高扬面前,但是高扬瞄了一眼后,立刻摇头道:“我不要,你自己留着吧,回头再给我要把新枪好了。”
彼得的手枪有了使用痕迹了,还很明显,这说明彼得的枪是他经常使用的随身配枪,而不是他为了某个任务临时带上的。
高扬绝不会把他的手枪送给任何人,绝对不会,除非他死了,他的手枪被人夺了去,至少在他死之前,他是不会把自己的手枪送给任何人的。
枪是士兵的第二生命,当然,对雇佣兵来说这个准则同样通用,而手枪,就是士兵最后的一道防线了,是用来在最后关头保命的东西,步枪有时还会离身,而手枪,是只要能带上就绝不会放下的武器,所以,不会有比手枪更亲密的武器了。
高扬拒绝接受彼得的赠枪,是因为他的手枪显旧了,有使用痕迹,这说明彼得送出的手枪是他的主用枪,这意义不一样的。
所以高扬不是嫌枪旧,而是他觉得受不起,帕柳卡又不是他救的。
彼得没有把枪收回去,而是正色道:“留着吧,留个纪念。”
彼得说的很轻巧,可那是他的随身配枪,是他的最后一道防线,不是备用枪,不是缴获,也不是随意购买来的一把枪。
高扬还是觉得不能要,他摇头道:“算了吧,你回头给我把新枪就好了,这个你还是留着吧,枪都差不多,可是用到这个份上,再换还是不习惯。”
不知道别人怎么想,高扬一直觉得枪是有生命的,对于神枪手而言尤其如此,人挑枪,枪也挑人,同样一款枪,每一把射击着也都有不同的感受,同样的两把新枪,其中一把上手就觉得很舒服,另一把就怎么适应也不习惯。
说枪有生命过于唯心了,从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枪虽然大致上差不多,但肯定是有些微差别的,就是那些常人察觉不到的细微差别,在神枪手的感觉上可能就是天壤之别,是无法接受的巨大差异。
所以高扬绝不会把他任何一把用习惯了的枪送人,狙击步枪不可能,霰弹枪不可能,手枪更不可能。
所以高扬也就没法接受彼得的手枪了,对他来说只是一把丰富枪柜的藏品,但对于彼得来说,可能就是他的第二条命。
彼得很执拗,还是把手枪的 枪柄放在高扬的眼前道:“收下吧,留个纪念。”
高扬苦笑道:“伙计,给我把新枪就好,何必把你的配枪给我呢,我们都知道随身配枪代表着什么,没必要,真的没必要。”
高扬往回推彼得的手,彼得再次推回去之后,沉声道:“我不太会说话,我现在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除了把枪送给你,也想不出别的表达方式了,伙计,帕柳卡对我来说,比这把枪重要。”
高扬接过了手枪,因为他认真的想了想,其实他也是有可能把自己的配枪送出去的,所以他就收下了。
如果在布鲁斯快死的时候,有任何一个人能救下布鲁斯,任何人,只要能把布鲁斯救回来,高扬愿意把所有家当送给他。
高扬接过了手枪,拿在手里翻着看了看之后,对彼得点头道:“很不错的一把枪,谢谢。”
彼得摘下了枪套,又拿出了两个弹匣,微笑道:“这里有个弹匣装的是7N21穿甲弹,回去之后我多送你些子弹,还有弹匣什么的。”
这时和彼得一起来的人对着李金方道:“你喜欢那个?把我的送给你吧,朋友,谢谢你了,谢谢你们所有人。”
李金方点了点头,接过了那把雅利金,沉声道:“谢谢,我会好好收藏起来的。”
彼得笑了笑,道:“我真没想到和你打一架,还能救回我最好的朋友一条命,怎么说呢,这就是命运的安排吧。”
说来也确实是巧,如果彼得没有和李金方交手,两个人都不会互相把对方打脱臼,不把对方打脱臼,就不回来医院,而不来医院,安迪何当然就不会来,那么那个帕柳卡自然就会死。
彼得长吁短叹的为这个巧合感慨了半天后,却是对着李金方一扬头,大声道:“嘿,朋友,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李金方沉声道:“我叫蛤蟆,嗯,就是青蛙。”
彼得看向了高扬,高扬摊了摊手,道:“好吧,我干脆正式介绍一下吧。我叫公羊,他叫蛤蟆,他叫龙骑士。”
虽然在一起时间也不短了,但是高扬和彼得他们还从未互通姓名,这时,一伙子俄国人却是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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