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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好运(完)

  祝你好运(完) (第1/2页)
  
  看着肩头狰狞毕露的伤口。萧灵珊吸了口凉气,却用手很温柔的抚了一下,眉眼一撩,轻声道:“好性感。”
  
  抿了抿唇,粉红小舌沿着那条疤痕前进,所过之处留下淡淡的水迹,点燃了遍身火意,沈叶忍不住出了口气,却看着小嘴已经到了腰部边缘,一双纤手已经攀在了拉链边缘。
  
  “我注意你很久了。”萧灵珊媚眼如丝,短裙微微撩在膝盖上方,方便她半跪在这个半大男孩身前,吹弹可破的脸蛋肌肤胜雪,隔着帆布料轻轻蹭着里边昂藏的物事,可以清晰感觉到里边的东西从冬眠状态苏醒,缓缓膨胀,散发出温热的阳刚气息。
  
  “这儿……”沈叶望着酒店阳台下的街景,车流如织,而在旁边的房门随时都有可能被里边的人闯进来。
  
  “这儿正好。”萧灵珊银牙咬了咬唇,拉着铜质拉链往下,最终跳出了某个怒气腾腾。她才轻白了有些尴尬的沈叶一眼,“别跟我说你会害怕,否则能有这么大的反应?”
  
  “嘿嘿。。”沈叶感觉到了空气里的某些凉意,居高临下可以欣赏到身为自己辅导员的美艳女孩儿,曲线玲珑的背部隔着雪白的衬衣可以看见里边的束胸带子,浑圆丰满的臀部磕着一双高跟凉鞋,这情景要多香艳就有多香艳,就在他微微失神时,某个部位已经被湿润的滑腻物体轻轻舔舐,最后完全没入了一个温热狭小的腔体中。
  
  “……唔。”萧灵珊飞快的吐了出来,咳嗽了几下后才很郁闷的道:“看来我经验真的不足,差点呛死。”
  
  “那我做你的老师?”沈叶轻轻笑了下,理顺美女辅导员的乌发,在唇边点了点,轻轻送入了里边。
  
  ……
  
  “你猜,沈叶那家伙和我小姨在干嘛?”莫贝端着大号的酒杯,有些好奇的问旁边的方琪。
  
  “我怎么知道?”方琪眼转了下,“不如溜过去看看?”
  
  “好哦!”莫贝跳了起来,但才溜到门口,沈叶已经推门走了进来,后边跟着脸色嫣红的萧灵珊。
  
  “沈叶老大,赶紧罚三杯赔罪!”杨得发嚷嚷叫着,拎起一瓶白酒倒了三杯一字儿排开,旁边两位瞪着眼睛一副不喝就干翻的势头。
  
  “三杯吧?”沈叶端起酒杯一口气喝光,赢了满堂彩,等杨得发想去萧灵珊的时候,被他拦住了。“她喝得够多了,就免了吧?”
  
  “嘿嘿嘿。”几个哥们吭哧吭哧的笑着,萧灵珊怎么都觉得沈叶这话里有些别的意味,满脸酡红的暗中掐了他的胳膊一下,气咻咻的在他耳边道:“下次休想我再喝那玩意了,你个混蛋!”
  
  一场热闹尽欢而散,沈叶开车送着两位大小姐回家后,和萧灵珊进了公寓坐了一会儿,才心满意足的回到那间破房子,但房间里已经多了位不速之客。
  
  “沈家小公子竟然窝在这里,简直不敢相信。”一个青年轻哂了下,一身白衣出尘,在这个现代化都市里,竟然有种飘逸古风。
  
  “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想得到的时候不代表能做得到,做得到的时候不一定想得到。”沈叶微笑着从床板下拿出一把乌黑无光的长刀来,也许是岁月太久的原因,这把生锈的刀上面有了不少缺口,暗红色的血迹剥落,竟然有一支手掌宽,长约四尺。十分沉重,重刀有锋,直一种古朴大气的雄浑感充塞在整个别墅里,白衣青年的眼微微眯了下,下一句奚落的话就说不出口,半晌后才吐了两个字:“好刀”。
  
  “来这有什么目的?”沈叶懒得打哑谜,径直去了楼下植物园里的泉水旁,哪里有个半人高的磨刀石,这个大学里的男女都认为它只是一个摆饰,也有人穿凿附会认为它是前朝某个大将军磨快手中长刀的磨刀石,沈叶将刀锋搁在上边开始细细研磨,即使紫竹庵里的尼姑们佛法再高,也只是让他少了几分魔气,多了些不死不休的韧性。
  
  “那个能在你身上留下一道伤疤的人及其实力位于美国,代号s基地,这里是详细地图。”
  
  白衣青年交出一个光盘,笑了笑:“祝你好运。”
  
  沈叶没有半分怀疑的接过光盘,甚至连名字都没有问,纵上围墙,消失在夜幕中。
  
  在美利坚合众国的西部沙漠中,夕阳拖得远处基地的影像一片血红。
  
  尘起,远处一行车队缓缓驶近,扬起一线黄沙,笨重的悍马以凶悍的马力在嗷嗷吼叫,车里的军人一色的沙漠迷彩服,抱着枪坐在车里,边吐掉嘴里的沙子边粗鲁的喝骂,这让人想起了两百年前,戴着圆顶毡帽。腰挎双枪的西部牛仔一路用子弹和马刀将印第安土著畜生一样驱赶,剥皮扒骨遍地寻找黄金时那种掠夺的残忍和快意。
  
  车队中央是一辆加长林肯,毫无声息的前行,有一种静谧的优雅,之后则是一辆劳斯莱斯,纯金的天使像本就宣告了某种高贵,当然,这两辆车都不可能是那种几百万的量产车型,一色的昂贵材质,连沙发的被套都是用产自西藏的藏羚羊皮制成,这种胆小而美丽的动物因为欧美奢侈市场的需求,多数在偷猎者的枪口下成了皮草。
  
  就在车队看着近在咫尺的基地吐了一口气时,眼神一暗,视线拉长一千米,看见了前边沙丘上静静的人影。
  
  沈叶站在山岗上,不大,戴着竹制斗笠,背着相隔一万公里之远的江南水乡里常见的青色蓑衣,绑腿缠得一丝不苟,赤足上是一双杂了牛筋编织的草鞋,腰上却挂着很有江湖豪气的牛皮酒袋,鼓鼓囊囊的还剩一半的酒液,腰上是一把刀。极长,极宽,没有刀鞘。
  
  “嘭!”
  
  空旷孤寂的沙漠里被枪声打破了宁静。
  
  来复枪在阿瑟上校的肩膀上滑落,这个出身北魁克省强盗世家的美国佬就坐在车队的第一辆车里,护送后边加长林肯里的高级角色前往基地,他最喜欢的就是用这种射击一次就得用槌子将子弹槌进枪膛的的蛮力枪械,射爆敌人的头。
  
  想着血花和白花花的脑浆迸射的情景,阿瑟上校不由舔了舔嘴角,这会让他想起之前将一个金发小绵羊狠狠捅破第一次**的那一刹那,当然,他早泄了。
  
  来复枪是一种刻了膛线的老式枪械。膛线给弹头提供了旋转的力量,高速旋转前进的子弹会射得更精准,更远,可以像穿透一张白纸那样穿透人体最坚硬的颅骨。
  
  沈叶安静的站着,低垂的斗笠下伸出白皙的手掌,手指修长有力,微微一探,在破空而来的呼啸中,用指尖抵住了那颗高速的弹头,一切静止。
  
  阿瑟上校得意的笑容还没有散去,燃起的青色硝烟还在车厢内,目瞪口呆看着那枚静止的子弹头被那根略显瘦弱的手指轻轻一拨,调转方向,屈指一弹。
  
  更大的呼啸声在空气中响起,白色气流像咻咻的毒蛇吐信那样狠毒,‘波’的一声没入这个美国佬的防弹衣内,但气旋声仍在尸体内膨胀,车厢内的其他几人狠狠咒骂,就取下枪支打算瞄准射击,但渐渐的,露出了惊恐神色。
  
  尸体的眼珠渐渐鼓了出来,像个充气的皮囊,缓缓的膨胀。
  
  “轰”,那具尸体爆炸。
  
  车厢内血雾弥漫,零碎的血肉和内脏粘糊糊的挂满了整个车厢,比最好的切肉机还要切得细碎,殃及池鱼之下,其他人的身体被细细的饺子馅轰成了千疮百孔的模样,见了上帝。
  
  “噢,上帝。”整个车队几十个军人纷纷架好枪支,纷纷扣动扳机,又觉得看到了世界末日那样的奇迹,尽管这样的奇迹很可能要命。
  
  “华夏的……武者,按他们的实力判定,应该是天阶!”
  
  随行车队里一人幽幽的叹息,那一丝恐惧无论如何都掩饰不了,不超过二十岁的天阶武者。这绝对是五百年难得一遇的绝世天才。
  
  沈叶的耳朵微微一动,发现了这声叹息,嘴角露出一缕笑意,峨眉剑法给他的最大益处就是佛家正宗内功,这是一种浩然无匹的力量,虽然剑法学得十分差劲,但内功还是不错的。
  
  这个声音的主人是个黑发少女,身上是一袭洁白的衣袍,竟有种圣洁不容亵渎的华贵,手里握着一根通体透亮的绿色法杖,却看着那个脸色平静如水的少年,遍体寒意,尽管周围随行人员的m15枪口迸射的火花很热闹,很美丽,但给不了她安全感。
  
  沈叶往前迈了一步,几十人看得清清楚楚,抬腿,停顿,放下,跟看高清**时特意按了慢镜头那样清晰地毛发毕现,于是沙漠的空间像水一样泛起了涟漪,视线微微扭曲之后,他便到了车队面前不足十米的地方。
  
  那双用稻草编织的简陋草鞋之下不是沙粒,而是虚空。
  
  “fuck!这……”火力交织的背后是渐渐慌张的脸孔,几名机枪手在两分钟里怒泻三千多发子弹,而这个少年,身躯薄得像一张纸,原地不动的身体渐渐模糊,高速的运动轨迹有一种梦幻的美感,淡淡的消失,又淡淡的显现。
  
  “子弹,不能给你们安全感。”沈叶用生涩的英文开口,依旧两根修长的手指,近距离可以看见上边有着厚厚的茧子,朝一支特种钢材浇制的重机枪口摁了上去,捏扁了之后自然是炸膛。
  
  “拔出你的刀来,我们来单挑!”一个大兵拿出拳击的架势,呼呼喝喝的大声嘶喊,不知道是给自己信心,还是想跑个搞笑的龙套。
  
  “嘭!”
  
  沈叶收回穿着草鞋的腿,一道人形物体在空中成了一个小黑点,又挥舞着四肢降落下来,跌落一地尘土,倒栽在沙子里,现在是春季,不知到了秋天,能否收获一堆的大兵。
  
  “给你们三十秒的时间,离开就可以活命。”沈叶说完,随手拂了拂肩上的风尘,揭开了脸上的斗笠。
  
  仍然是一张普普通通的脑袋面孔,长发披肩,脸上仍带着一丝半大男孩儿独有的稚嫩,眼神清澈透明,腮边还有些烈日晒出的红,这让他像极了一位即将约某位邻家少女去看电影,但支支吾吾说不出口,之后无语脸红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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