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5 高利贷(求月票) (第1/2页)
看着兴国公一行人远去的背影,那个中年人的眼珠子一转,然后便挤出了笑容,对地上那布商和蔼悦色地说道:“我说老刘,还跪着干什么,快起来,快起来啊!”
这态度,和之前完全是截然不同的变化。就好像刚才凶神恶煞地要赶人家出府,收点利息的不是他一般。
老刘,也就是这个布商,名叫刘敏东,见他如此,稍微有点诧异,不过还是依言站了起来,顺便扶起他媳妇。
这中年人看到他站了起来,便又笑着对他说道:“老刘,你是运气好,竟然得兴国公出手相助,我家老爷肯定是不会去得罪兴国公的。不过真要说起来,欠债还钱,乃是天经地义。因此,这欠着的钱肯定是要还的。不过如果老刘你答应一个事的话,我可以做主,后面再有的利息,就给你免了,如何?”
“什么事?”刘敏东听了,连忙问道。
现在本金加利益又欠了十万两白银,如果继续利滚利下去的话,到明年年底又是十五万两白银,说真的,压力太大了。
因此,如果可以免去接下来的利息的话,那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了。
那中年人听了,便对刘敏东说道:“我家和你一起贩布出海,有钱大家一起赚,如此,便免去你家的利息,如何?”
一听这话,刘敏东便明白了。
果然不是发善心,而是看到了更大的发财机会。
有了兴国公给的“护身符”,只要不是遇到天灾,那这一次出海必定是大赚。
不过虽然想明白了这点,刘敏东也没有拒绝的底气。而且他也是商人,知道这么做的话,合则两利的事情,便答应了下来。
那中年人一听,当即呵呵笑着,向刘敏东一抱拳说道:“新年快乐!”
然后便带着他的人走了,很快消失在白雪皑皑的街道上。
看着这群人走了之后,刘敏东媳妇忽然擦了擦眼泪,开口对他说道:“真是祖宗保佑,竟然得兴国公垂怜。一定要给兴国公供奉一块长命牌位,保佑兴国公平平安安,长命百岁才好!”
刘敏东听了,长叹一声,点点头说道:“我们也没什么能力去帮到兴国公,只能给兴国公祈祷长命百岁了!”
一般人,谁会帮他!
兴国公路过,要不是热心的话,也就路过了。
真得是亏了兴国公出手,不然的话,不要说这个年没法过了,很可能被赶出去之后流落街头,想到可能的后果,刘敏东便不敢再往下想下去。
………………
此时的张明伟,压根没想着要别人报答,只是在想着刚才遇到的这件事。
按照他后世所查的资料,在后世,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拿一年期贷款来举例,如果利率超了17.4%就是高利贷,这就是违法了。
然而,在这古代,17.4%的利率,真不要太有良心了。
高利贷以货币的形式最早出现在春秋时期,当时借贷年利率大致在50%-100%之间。
这种赚钱的方式,来得非常容易,因此吸引了更多的有权有势的人加入了这一行。
到了南北朝的北魏时期,高利贷的现象非常普遍,而且利息都定的很高,许多人因借高利贷而搞的倾家荡产。随着破产群体的日益增大,北魏统治者认为高利贷已影响到了社会和谐稳定,于是便规定贷款年利率最高不得超过100%。
到了隋唐时期,官府设置了一种叫“公廨本钱”的专款用于官方发放贷款,其职能有点类似于后世的银行。公廨本钱由各州令史经管,借出五万本钱,每月收取利息四千文,年息约达100%。这是官府行为,民间就更不用说了。
北宋前期的普遍贷款利率也普遍维持在100%左右,一直到王安石变法,他的青苗法规定贷款利息是20%,极大地降低了贷款利率。
但是,王安石却又给地方官府贷款指标,要求他们必须要完成贷款任务。于是,地方上为了完成任务,也看到了有利可图,便成了春季强迫百姓贷款一次,秋季又强迫百姓贷款一次,这利息一下就成了40%。
更不用说,地方上在执行的时候,往往还不是这个贷款利息,都是私自往上加的。于是,王安石的变法失败,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等到了元朝时候,蒙古贵族发放“斡脱钱”。年息高达100%不说,次年转息为本,本再生息,时称“羊羔利”、“羊羔息”。民户一旦负债,多因不能偿还而“破家散族”。
从明朝开始,高利贷的现象才有了明显改善。史料上记载的贷款利率多半维持在20%-36%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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